有時保險公司因為某些原因不能及時到達事故現場,或者不允許進行現場勘查(如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不影響被保險人事後向保險公司索賠。
但為避免理賠糾紛,被保險人在事故發生後應采取以下措施維護自身權益:
1.如有可能,及時報警,在交警的指導下處置事故現場,保留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如果是輕微事故或者交警不能到場,妳要和第三方車主簽訂事故形態確認書;
2.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履行保險合同要求的報案義務;
3.拍攝並保留事故現場的詳細照片,記錄第三方車輛的車牌和型號信息以及強制保險的保單號;
4.車輛受損嚴重的,必須施救,並且要保留施救環節發生費用的收據和發票,作為事後向保險公司索賠的依據;
5.車輛到達維修點後,及時通知保險公司補充查勘定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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