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需要。員工入職四個月,公司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三個月雙倍工資的賠償金。如果公司不支付,員工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工資。
上一篇:成都新築路橋機械有限公司怎麽樣?大家交流壹下吧!下一篇:大功率LED封裝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