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寫章程;
2.刻私章;
3.拿到會計師事務所的“銀行確認函”;
4.在銀行開立公司驗資賬戶;
5.持銀行出具的現金繳款單、銀行蓋章的確認函、銀行對賬單、法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以及公司章程、名稱驗證通知書、租房合同、房產證復印件,到會計師事務所辦理驗資報告;
6.註冊公司;
7.申請營業執照;
8、辦理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
9.辦理稅務登記;
10.在銀行開壹個基本存款賬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