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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始人不投錢,怎麽分股份?

1.項目發起人:壹般能占10%。如果發起人是創始人,這個份額是加權的;

2.擁有決定本項目核心影響力的資源和人脈,占比10%-15%;

3、項目整體運營運營官,占比5%-15%。

4.項目資金總額明確後,剩余股份按投資額比例分配;

5.壹般會預留5%-10%的團隊獎勵股權。這個空間可以獨立預留,也可以直接歸屬於項目總經理的股份。

然後,在遵守人才、資金、資源“項目投資黃金法則”的基礎上,在上述參考比例中:創始人無需投入實際資金即可獲得25%-40%的股份,具體細節基本由雙方協商。

總之,還是那句話,如果妳在人才能力和項目運營上有絕對的領先價值,話語權高,那麽妳的股份就多,就我而言:

壹般創始人、投資人、核心團隊之間的比例最好控制在30%、40%、30%。其中,核心團隊的股份由創始人持有,創始團隊的決策權和分配權由創始人主導,讓創始人和創始團隊有70%左右的空間,為下壹步天使投資和風險投資留出足夠的空間。

如果妳沒有能力,沒有資源,沒有資金,妳可以踏踏實實的找工作,不要想著怎麽創業:妳有價值,壹切都是妳的;如果妳壹文不值,壹切都離妳很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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