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地預繳”是指總機構和分支機構按月或按季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預繳企業所得稅。
2.不跨地區經營,不實行企業所得稅“就地預繳”,不在分支機構所在地匯算清繳(稅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3.預繳稅款的,總機構和分支機構的企業所得稅預繳款,按照法律規定的預繳分配辦法,按照當期實際利潤計算,由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分別按月或按季就地繳納。
在規定期限內按實際利潤預繳有困難的,總機構和分支機構經總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以按照上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1/12或者1/4就地預繳企業所得稅。
4.總機構和分支機構預繳的企業所得稅,50%由分支機構分攤,50%由總機構預繳。
可以在總公司繳納分公司的稅嗎?通過上面總結的相關介紹材料,相信大家都知道,如果壹個分公司有獨立核算的資質,那麽分公司的個人所得稅是不需要在總公司申報的,否則還是可以在總公司申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