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企業並購是市場競爭的產物,是現代經濟中優化資本配置的最重要方式,也是企業實現發展戰略經常選擇的壹種方式。大公司收購小公司的流程大致如下:1。去工商局調取公司最新的註冊信息,可以看到公司設立的股東以及後續的變更情況;2.從公司開業以來最新的銀行對賬單和明細可以看出,公司的進出賬是流動的;3.收集公司所有的稅務發票和憑證,並做審計報告。收購相當於股權轉讓,之前的賬都已經清算了,這樣公司以後的經營就沒有隱患了;4.收集並保存公司員工勞動合同和保險工資的詳細記錄,有助於以後的員工安置;5、公司的應收賬款和欠款或擔保要詳細調查,避免以後的欠款;6.找公證員公證相關文件和手續,這樣可以有第三方,以後有問題可以解決;7.把公司的情況調查清楚,只有知己知彼,才能穩操勝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七十三條:公司合並,應當由合並各方簽訂合並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並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上一篇:中潤時代融資租賃(深圳)有限公司怎麽樣?下一篇:佛山米達斯工具有限公司怎麽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