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規定》
第二條貸款公司是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由國內商業銀行或農村合作銀行在農村設立的,專門為縣域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貸款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貸款公司是由國內商業銀行或農村合作銀行全額出資的有限責任公司。
第三條貸款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享有投資形成的全部法人財產權,依法享有民事權利,以全部法人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貸款公司投資者依法享有資產收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