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補貼是國家為解決職工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單位原本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為補貼,職工到房市通過購買或租賃的方式解決住房問題。分配給各單位無房職工和未達到其職級對應面積標準的職工,補貼金額等於每平方米補貼金額乘以面積。
法律客觀性:
《中央和國家機關在京職工住房補貼專用賬戶管理和使用辦法》第六條按規定由單位審批。每月發放工資後五日內(遇節假日順延),單位將職工每月繳納的住房補貼存入受托銀行,納入職工住房補貼資金專用賬戶。住房不達標的老年職工差額補貼經批準發放後,由單位按規定存入受委托銀行,納入職工住房補貼資金專用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