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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在封閉的公司裏應該怎麽做?

投資公司破產投資人的錢進入破產清算後,先清償破產費用和* * *受益債務後,按照破產人欠職工的工資、醫療、傷殘補助、撫恤金等費用支付;破產人所欠稅款;然後依次清償投資人的錢和普通破產債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113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債務後,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壹)破產人欠職工的工資、醫療、傷殘津貼、撫恤費用,欠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向職工支付的賠償金;

(二)破產人所欠的除前款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和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壹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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