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貸款公司的條件:
(壹)有符合要求的章程;
(二)註冊資本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為實繳貨幣資本,由投資者壹次繳足;
(三)有具備專業知識和專業工作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
(四)有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的工作人員;
(五)有必要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其他與業務有關的設施;
(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的司法解釋》第三條,借款利率與貸款利率之和不得超過24%,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