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積金是指公司公積金和住房公積金。公司的公積金是公司在其資本以外提取的資金。根據公積金的留存是否具有法定強制性,公積金可分為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
2.
此外,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等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2016年4月15日,住建部發布新政: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高於12%,生產經營困難企業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
3.
銀行根據公積金中心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借款人夫婦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審核。公積金中心審批後,由受托銀行撥付貸款資金,受托銀行根據貸款合同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4.
借款人如有抵押,應向房屋所在地的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如抵押合同或協議由夫妻雙方共同簽署並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應將有價證券交由管理部或聯合中心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