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片方:以版權為核心的投資銀行,控制整個電影項目,包括制作、營銷(宣傳)和發行,以追求利潤為目的投資電影項目。所有投資電影項目的企業都是這個項目的制作方。
制片人:負責影片的制作,對影片的逾期和超支負責,直接對制片人負責。
制片人:承擔制片人分配的拍攝任務。不是所有的電影都有制片人。
廣電總局電影局規定,所有作為制片方的影視企業也可以獲得影片的簽名。
從上面的結構可以看出,制作人和制作人屬於後者,雇傭前者,不具備直接分成的權利。而特殊情況,最多是給制片方小比例的票房分紅,但很多時候這個條件是給電影導演的,目的是提高導演的電影創作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