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業匯票是指付款人依托中國人民銀行電子商業匯票系統,以數據電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壹定金額的票據。
電子商業匯票分為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和電子商務承兌匯票。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由銀行業金融機構和財務公司承兌;金融機構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對電子商務的承兌。
商業匯票到期日:
紙質商業匯票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電子商業匯票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的付款期限不得超過1年。
商業承兌匯票可以由付款人簽發並承兌,也可以由收款人交給付款人承兌;
銀行承兌匯票應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簽發。
適用範圍:
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有真實的交易關系或債權債務關系,可以使用商業匯票。
商業匯票只在單位之間使用,個人不能使用商業匯票進行結算。
匯款、委托收款、銀行匯票、銀行本票、支票:單位和個人都可以使用;
國內信用證、托收承付、商業匯票:個人不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