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顯示,在證監會2006年10月23日發布的《關於證券公司增資擴股有關問題的通知》中,第三部分是關於增資擴股的審核程序,規定如下:中國證監會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證券公司增資擴股申請文件進行審核。自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請文件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並書面通知證券公司。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申請增資擴股的證券公司,應當自中國證監會核準文件出具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增資擴股,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領取工商營業執照。而且壹般情況下可以延長十二個月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