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美國武裝部隊輕武器計劃委員會提出了近距離突擊武器系統的計劃。當時有4家公司參與競標,HK公司是其中之壹。
參與競標的武器必須能夠發射口徑為12的3英寸長獵槍。HK公司的合作夥伴奧林公司開發了壹種新型獵槍,全黃銅外殼,八顆鎢合金子彈,與12號普通3寸獵槍相同。在此基礎上,HK公司研制了壹種外形有點像G11步槍的縮管自動獵槍。
這種鎢合金獵槍不能用在其他12口徑獵槍上,但其他12口徑3寸子彈可以用在這種槍上(主要是訓練用)。這種特殊的散彈槍比普通散彈槍的鉛彈威力更大,能在沖鋒槍射程內穿透輕型防彈衣。這種槍可以是半自動的,也可以是全自動的,全自動射擊的射速只有240發/分鐘,但是這個射速足夠了,因為是獵槍。
奧林/HK CAWS這種新型槍彈問世後轟動壹時,但在90年代初,由於美國ACR(先進戰鬥步槍)計劃的影響,CAWS計劃被否決,奧林/HK CAWS的研制不得不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