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董事會授權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授權,是指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情況下,董事會可以授予董事長、總經理及其他被授權人對其職責範圍內某些事項的決策權。
第三條本制度涉及的董事會授權事項包括公司投資項目、融資、擔保、內部借款、資產處置、對外捐贈等經營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