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是指由公司股東(股東大會)或職工民主選舉產生,具有管理公司事務的實際權力和權限的人。他是公司內部治理的主力,對內管理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進行經濟活動。
監事:公司常設監督機構的成員,又稱“監事”,負責監督公司的財務狀況、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以及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監督職責。
經理:企業中負責經營管理的人,主管公司的業務經營和各項管理,屬於具體負責公司各項工作運營的人。
擴展數據:
監事的權利和義務:
1.監事在監事會會議上充分發表意見,對表決事項行使表決權。
2.監事有權對提交會議的文件和資料提出質疑並要求作出說明。
3.監事有權向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或特別會議。
4.為查詢或調查監事會的專項工作,監事有權查閱公司的檔案和文件或會見公司經理了解情況。
5.監事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財經政策及相關規定。
6.監事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章程、本條例和公司其他規章制度,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報酬。
參考資料:
導演-百度百科
主管-百度百科
經理-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