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企業破產如何處理應收賬款,首先要區分事實破產和法定破產兩個不同的概念。我們日常生活中的某個公司破產,往往是指公司已經無力經營,公司倒閉,工人停業等壹種狀態。,而且不是法律意義上的破產。
公司法定破產是指公司不能償還債務或資不抵債時,債權人或公司本身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通過破產程序償還債務的壹種法律制度。在公司法被法院宣告破產的程序中,會產生破產管理人,公司的應收賬款要由破產管理人向債務人催收,催收的方式主要有訴訟和非訴訟兩種,在破產程序中,收回的應收賬款壹般會用於支付破產費用、工人工資、清償破產債務等。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111條
管理人應當及時擬定破產財產變價方案,提交債權人會議討論。
管理人應當按照債權人會議通過的或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六十五條第壹款規定裁定的破產財產變價方案,及時變價出售破產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