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債券到期時,債務人無力支付又不能借新債還舊債的,經債權人同意,可以延期償還債券本息。同時,原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轉股權也相應延期。延期後,債務人可以根據情況調整利率。
(2)債務人在發行債券時,可先在發行合同中設定延期付款條款,使債權人在債券到期後仍能按原利率繼續持有債券,直至預定日期或幾個預約日期之壹。壹般來說,這種債券期限較短。對於籌資者來說,當需要繼續發行債券,且投資者願意繼續購買時,采用這種債券可以節省手續費和發行費。對於投資者來說,他們有權要求將債券的償還期推遲到特定日期,並按原利率獲得本息,因此可以靈活自由地調整自己的資產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