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數據:
罰款形式
1,責令其員工向企業繳納現金和財物;
2.克扣員工工資、獎金和各種津貼福利;
3.代扣員工繳納的押金和房貸。
法律依據
《企業職工獎勵條例》第11條規定,職工有下列行為之壹,經批評教育仍不改的,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1,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被動,完不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
2.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調動和指揮,或者無正當理由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鬥毆,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3.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定,或者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