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信息咨詢、企業管理咨詢、經濟貿易咨詢。(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後方可經營)
法律信息咨詢公司業務範圍參考文獻2:
法律信息咨詢、文化產業投資、接受金融機構委托從事金融信息技術外包、商務代理服務、商務信息咨詢、經濟信息咨詢、企業營銷策劃、企業管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後方可經營。)
法律信息咨詢公司業務範圍參考3:
法律信息咨詢、建築工程咨詢、建築設計咨詢、項目管理咨詢、建築材料生產領域的技術咨詢、建築工程科技領域的技術咨詢、企業管理咨詢、商務咨詢、各類廣告的設計制作、文化藝術活動的策劃、工程招投標及代理、房地產咨詢(不得從事房地產經紀)、電子產品、床上用品、化妝品、玩具、工藝品的銷售;從事貨物和技術的進出口。依法必須經批準的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二條。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變更經營範圍,但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經營範圍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