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調查借款人和擔保人貸款合規性的合法性、安全性和貸前有效性。根據調查結果,寫出可行性分析報告。
2、對借款人的信用信息、借款人和擔保人、業務政策、信貸政策和放貸時的信用風險負責。
3.負責查詢和上報借款人的信用資料,檢查借款人貸款卡的有效性。
4.負責保管借款人的借據、抵押、質押物,登記各種信貸登記簿。
5、負責及時發布逾期貸款催收通知,做好貸款本息催收工作。
6.在日常管理中,對貸款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重大問題應及時向上級行報告。
7、負責貸款發放,具體聯系借款人,了解客戶信息,監督檢查貸款發放和擔保人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