贖回流程
1.房產買賣雙方達成協議,簽訂買賣協議;
2.房產買受人選擇貸款銀行,出賣人向原貸款銀行申請提前還貸,買受人向銀行申請二手房按揭貸款,提交所需資料到銀行辦理資金監管手續;
3.經銀行初審,同意為買方提供二手房按揭貸款,並出具二手房按揭貸款承諾書;
4.房地產買賣雙方向融資性擔保公司申請止贖貸款擔保,簽署擔保文件,向融資性擔保公司提交所需材料;
5.融資公司批準後,房產買賣雙方到公證處進行全程公證;
6.房地產的賣方或買方應向融資性擔保公司支付保險費和傭金;
7.擔保獲批後,融資公司與銀行簽訂擔保合同;
8.銀行批準後,同意提前還款,融資性擔保公司將銀行原貸款余額返還給賣方;
9.融資性擔保公司經辦人員辦理房屋贖回、發證、抵押登記註銷、轉移登記等手續;
10.買受人出具抵押證明後,應向銀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11.抵押登記完成後,銀行同意貸款給買方;免除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擔保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