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民用機場和民用航空器內禁止吸煙的規定
第二條民用機場的下列區域禁止吸煙: (壹)航空器活動區;(2)航站樓內的旅客活動區(指定吸煙區除外)(3)旅客通道和汽車輪渡;民用機場管理部門和航空公司可以在前款規定的範圍以外,自主確定本部門管理範圍內的其他禁止吸煙場所。
第三條民用航空器的下列區域禁止吸煙: (壹)國內航線、特別管理的國內航空運輸航線、澳門航線、海峽兩岸航線民用航空器的客艙和廁所內;(二)國際航線民用航空器客艙和廁所內的禁止吸煙區;(3)停在地面上的民用航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