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別經營再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之間建立的再保險關系。經營再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壹般是直保公司,但也經營部分再保險業務。壹方作為業務分銷商,另壹方作為業務分銷商。還有兩個公司互相交換業務,互相再保險,雙方分開,分成公司。
再保險關系的建立大致可以描述如下:
特許再保險公司接受直接保險公司的分支業務,設立特許再保險公司,由直接保險公司演變而來,壹般財力雄厚,信譽良好。
並且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強的承保能力,足以承擔巨額虧損的賠償責任。特許再保險公司之間也可以相互進行再保險和業務調整,或者將部分再保險業務重新分離,從而建立再保險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