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總公司作為法人,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分公司壹般沒有。企業法人無力償還債務時,可以讓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的資產清償。總公司有責任賠償。以分公司和總公司為被告,分公司不能承擔債務時,總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