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單壹法人的章程。
第六條本企業為個人獨資企業,由自然人投資,財產歸投資者所有,投資者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第七條本企業在登記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壹切活動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並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第八條本企業投資者為自然人,申報出資額為6萬元,其中現金6萬元。
第九條本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財務會計制度,依法設置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