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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負責人是否承擔法律責任?

分公司負責人不是法定代表人,不承擔任何責任。責任由總公司承擔,但分公司負責人可以提起訴訟。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子公司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分公司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註冊。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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