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註銷流程如下:1。接收分公司註銷登記申請書,填寫共同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證明。2.準備註銷登記的材料。註銷登記材料需要由關聯公司決定並簽署出具相關材料。3.提交準備好的材料。4.註銷國、地稅登記證需要國、地稅登記證,所有國、地稅相關資料及公章備案。需提供以下材料: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或公司法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註銷登記申請書;2、清算組成員《備案確認申請書》;3.法院破產裁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4.經股東會或有關部門確認的清算報告;5.帶有取消通知的報紙樣本;6.法律、行政法規要求的其他文件。《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八十八條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