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支機構通常是指依法設立的具有相對獨立的組織結構和經濟核算關系的下屬單位。分支機構可以獨立承擔經營活動,擁有較高的管理自主權,但仍需遵循母公司制定的整體規劃和管理政策。分公司壹般是大型企業或集團公司,在國內外很多地區設立,通常有自己的財務預算、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等職能部門。
2.代理機構是指母公司或上級組織派遣員工或代表到其他地區開展經營管理活動的臨時性組織形式。派出機構通常沒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和財務賬戶,其職責和權限也受到母公司或上級組織的指派限制。代理機構壹般是中小型企業或新興行業的公司,在國內外少數地區設立,主要是開展特定的市場調研、銷售拓展或技術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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