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退市是指上市公司因達不到交易所財務等其他上市標準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由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的情形。
退市可分為主動退市和被動退市:
主動退市
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註銷許可。壹般有以下原因:經營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續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並或者分立而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求調整結構和布局。
被動退市
是指期貨機構被監管部門強制吊銷許可證,壹般是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經營不善導致重大風險。
期貨退市可以包括兩種情況:①期貨品種退市,②期貨合約退市。
期貨品種的退市是指某壹期貨品種的所有合約因某種原因退出市場,不再交易。比如曾經非常活躍的國債期貨和綠豆期貨。
期貨合約的退市是指在指定的最後壹筆交易後自動退市的現象。每份合約的退市日期已於上市當日確定。滬銅0807合約在2007年7月18日上市時,已經明確將於2008年7月15日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