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法律專家:
1.向企業提出辭職,是否可以不遵守《合同法》中“提前30日提出辭職報告”的規定,直接提交書面辭職報告,交接後離開公司?
2.企業能否以任期未滿為由拒絕批準其辭職?
3.我必須完成目前的工作才能離開嗎?
4.辭職可以要求企業賠償嗎?回答
1,必須遵守。因為雖然合同沒有續簽,但事實是存在的。法律尊重事實。
2.不會。即使在合同有效期內,員工也可以辭職。
3.不壹定。不過還是做完比較好,仁義之師!
4.要看具體情況。可以有理,但不能無理。也許公司會要求妳賠償(如果他們有正當理由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