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在公司管理層中擔任重要職務,負責公司經營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員,主要包括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以及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這裏的經理、副經理是指《公司法》第五十條、第壹百壹十四條規定的經理、副經理。實際上,他們是公司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聘任或者解聘經理,由董事會決定,並對董事會負責;副經理由經理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解聘。
高管是誰?
1.董事、董事長和執行董事
董事會由董事和董事長組成,負責公司或企業及其經營活動的指揮和管理,對公司或企業的股東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2.法定代理人
在法律層面,法定代表人的行為等同於公司的行為,是公司意誌的具體體現。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經理在法律層面上對公司的所有行為和結果負責。
3.監督人
由於公司股東分散,專業知識和能力差異很大。為了防止董事會和經理層濫用職權,損害公司和股東的利益,需要在股東大會上選舉監事代表股東大會行使監督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