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債和個人債是以合同是否加蓋公司公章來區分的。公司債務是指公司與特定人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包括公司借款、應付賬款、未支付的采購部分等。屬於公司的債務,雙方簽訂的合同加蓋公司公章。個人債務與公司無關。他簽的合同只有壹個人簽字,沒有公章。私人債務和公司債務是有區別的。如果是公司債務,必須由公司償還。如果是私人債務,與公司無關,公司不用償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申請企業法人工商登記的單位,經登記主管機關核準登記,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企業成立。企業法人憑《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可以刻制公章、開立銀行賬戶、簽訂合同、開展經營活動。登記主管機關根據企業法人業務的需要,可以核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上一篇:福新林工業園(前進二路)屬於哪個區?下一篇:公司員工加薪通知怎麽寫(三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