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出資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0%,也不得低於法定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全額支付。
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壹人有限責任公司:1。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萬元人民幣。
股東應當壹次繳足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
2.壹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壹人有限責任公司。
壹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壹人有限責任公司。
3.自然人獨資或者法人獨資的,應當在公司登記中註明,並在公司營業執照中註明。
4.每壹會計年度結束時,應當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5.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自己財產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設立股份公司有兩種方式:1,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2.發起人的首次出資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0%,其余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全額支付。
3.未繳足股款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4.募集設立時,發起人最低認購比例為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