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於2009年月日在各省市簽署:
XXXXXX(以下簡稱“XXX股份”),壹家根據中國法律在XX省XX市註冊並有效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其住所為XXXXX,法定代表人為XXX。
XXXXX(以下簡稱“XXXXX或公司”),壹家根據中國法律在XX省XX市註冊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其住所為XXXXX),法定代表人為XXXXX。
(在本協議中,上述各方統稱為“雙方”,任何壹方單獨稱為“壹方”)
鑒於:
1.XXXXX,註冊資本10,000.00元,現公司持有XX%和XXX%的股份。
2.為增加公司註冊資本,滿足公司業務規模不斷發展的需要,xxxx發展決定於xxx基準日變更公司股東,引入XXXX為股東,各方應對公司增加的註冊資本進行認繳。
3.根據XXX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審計報告,公司截至2008年6月65438+10月365438+10月0日的凈資產賬面價值為人民幣。
4.根據XXX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評估報告
5.各方同意以上述評估報告確認的公司截至2008年6月165438+10月31的凈資產評估值作為增資擴股的基準,各方將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和條件以現金認繳公司新增註冊資本。
有鑒於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範性文件,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本協議各方經友好協商,就林舍科技發展增資擴股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1.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