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應付款-公司名稱
償還貸款時:
借:其他應付款-公司名稱
貸款:銀行存款
2.當本公司通過對公賬戶轉賬向對方公司提供資金時:
借:其他應收款-公司名稱
企業收回貸款時:
貸款:其他應收款-公司名稱
公司通過對公賬戶收到對方公司借款時,應設置“其他應付款”科目;企業通過對公賬戶轉賬借給對方公司款項時,應設置“其他應收款”科目;企業收回或償還貸款時,應編制貸款分錄的相反分錄進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