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對於收購方來說,就是擴大企業規模,縮短投資回報周期。
3.對於中小投資者來說,等於棄暗投明。
4.對於整個行業來說,優化資源配置。
5.對於普通員工來說,工作環境和待遇都有了很大的改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七十三條。公司合並時,合並各方應當簽訂合並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並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