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不同意辭職的具體解決方案如下:
(1)當事人可提前向單位申請辭職;
(2)當事人可以與單位協商;
(3)當事人可以向勞動局申訴。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壹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合同到期可以直接離職嗎?
合同到期可以直接離職。勞動合同到期後,勞動者如果不願意續簽勞動合同,可以直接離職。勞動合同期滿,是勞動合同的自然終止,不是勞動合同的終止。只要合同中沒有約定勞動者需要提前告知,勞動者就沒有提前30天告知用人單位的義務。辦理離職手續就行了。用人單位本身對勞動合同的管理不到位,提前詢問勞動者是否續簽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的責任。如果勞動者不願意續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提前安排工作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