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會計師崗位:在我國的國有企業、政府部門或事業單位,壹般要求設置總會計師或總經濟師,是機構中主管會計工作的最高領導。往往是企業的核心領導成員。
2.出納職位:負責現金和支票的管理。
3.審核崗:負責檢查和管理科目與憑證的勾對關系。
4.資本會計職位:對現金和銀行存款進行會計核算,並負責與銀行聯系。
5、收入、支出、債權債務的會計頭寸。
6、薪酬會計、成本會計、財務成果會計崗位。
7.財產物資收發增減會計崗:主要負責存貨、低值易耗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其他財產物資的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