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不明白妳現在是什麽就業狀態,既然單位不給妳開裁員證明。不出具書面通知,不辦理勞動終止報告,怎麽證明自己被公司裁掉了?如果公司沒有給妳提供書面的離職證明,那麽就有理由認為妳仍然是公司的員工,有權要求公司給妳提供工作崗位,支付相應的工資。如果繼續被拒絕,可以向公司住所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申請,進行裁決:
1,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2.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工作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平均工資,不滿壹年支付壹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