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員工未經單位批準,直接將收取的款項轉入個人賬戶,屬於挪用資金的做法。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挪用資金罪,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刑法挪用資金罪第二百七十二條公司、公司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超過三個月未歸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從事營利活動,數額較大的,或者從事違法活動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或者數額較大不予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