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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對股份轉讓有哪些限制?

公司法對股份轉讓的限制是:1。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轉讓。2.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其持有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持有股份總數的25%;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轉讓。3.國有股的轉讓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4.除法定情形外,公司不得作為其股份的受讓人,也不得接受其股份作為抵押標的。5.在法定的“停止轉讓期”內,股東不得轉讓股份。6.國有企業買賣上市股票,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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