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目前有限責任公司采用認繳資本制。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和出資時間完全由股東自行約定,並在公司章程中載明。股東可以在約定的時間足額完成出資。當約定的出資時間屆滿,但股東認為有必要延期時,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調整出資時間。因此,增資款的繳納時間也應由股東約定並在公司章程中載明,並在約定時間內完成增資款的足額繳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七十八條。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新股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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