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高管包括以下人員: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財務主管等。此外,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四十七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四十九條* *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本章程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