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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死亡後,子女是否承擔公司債務?

1.公司法人死亡,子女是否承擔公司債務。

1.公司法人子女是否承擔公司債務視情況而定,分析如下:

(1)有限公司,公司的債務由公司承擔,通常以破產清算的方式償還。如果孩子不是公司的股東什麽的,不用還;

(2)如果是法人的個人債務,以遺贈償還,是法人的個人遺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擁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股東權利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

二。法定代表人是否承擔公司債務?

法定代表人壹般不承擔公司債務。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但是,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控股股東未在法定期限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造成公司財產貶值、滅失、毀損或者滅失的,應當在所造成的損失範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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