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權的分配方式是,可以按照股東認繳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也可以按照實繳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公司章程規定分配方式的,應當按期分配;沒有規定的,全體股東可以協商采取其他分配方式。
法律客觀性:
《公司法》第七十六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二)有符合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繳的資本總額或者實收資本總額;(三)發行和募集股份符合法律規定;(四)發起人制定章程,章程經創立大會通過;(五)有公司名稱並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六)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