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公司,不論其出資額多少;
2.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公司;
3、兩家合資。無限股東和有限股東組成的公司;
4.股份有限。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全體股東以其股份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5.股份公司。由無限責任股份和有限公司股東組成的公司。
成立公司的流程是怎樣的?
成立公司的流程如下:
1.向工商登記機關申請公司名稱核準;
2.章程草案;
3.到工商機關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4.取得營業執照;
5.在公安機關指定的部門刻制印章;
6.在銀行開立基本銀行賬戶和其他賬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全體股東按照公司章程所認繳的出資額;
(3)股東* * *同意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