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規定:公司是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財產和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和民事行為能力的組織,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