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召開股東會並形成股東會決議,變更經營範圍;
2.根據決議修改章程的業務範圍;
3.攜帶股東會決議和修改後的公司章程,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經營範圍變更登記;
4.領取並填寫變更登記申請表,連同上述材料壹並提交;
5.取得變更後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6.出示變更後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並向稅務機關提供復印件辦理稅務變更登記;
7、變更銀行信息、商標信息等資質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
營業執照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